成都市锦江区企业补助申请指南

导语 为落实《锦江区贯彻落实〈成都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执行措施》(锦府发[2020]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第13 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第22条(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补助政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经区政府及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关系在锦江区范围内,符合防疫条件、在2020年3月15日及以前实现安全复工复产的独立法人新经济企业。

  二、补助内容

  (一)载体租金减免补助申报内容

  符合补助申报的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从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至4月30日止实际的房屋租赁业务支出),对疫情防控期间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单户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载体在享受区级补贴扶持期内不再重复享受)

  (二)恢复生产发展补助申报内容

  符合补助申报的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从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积极开拓增量市场,拓展疫情防控应用场景,按企业首次实现应用场景拓展区级经济实际贡献度总额100%给予奖励。

  (三)拓展新兴消费补助申报内容

  符合补助申报的对象,在疫情防控期间(从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通过电子商务、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培训、点餐购物等新业态和消费场景,实现线上交易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发生物流费用或流量费用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三、办理流程

  企业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于10个工作提内完成初审- >报区新科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拨付至企业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拨付至企业。

  四、申报材料

  (一)载体租金减免补助申报材料

  1.载体租金减免补助申请书。

  2.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3.2019年度和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从1月24日四川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开始至4月30日止)房屋租金收支发票复印件、资金银行转账记录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5.载体与租赁方租金减免协议。

  6.租金减免明细。

  7.用以接收补助的收款账户信息。

  (二)恢复生产发展补助申报材料

  1.恢复生产发展补助申请书。

  2.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3.应用场景建设投入经费等相关支出发票复印件。

  4.专业审计机构关于应用场景建设投入经费的审计报告。

  5.用以接收补助的收款账户信息。

  (三)拓展新兴消费补助申报材料

  1.拓展新兴消费补助申请书。

  2. 企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3.线上交易销售明细、税务申报材料、收支发票复印件、资金银行转账记录复印件。

  4.专业审计机构关于物流费用(流量费用)的审计报告。

  5.用以接收补助的收款账户信息。

  五、其他

  (一)各项补助原则上在4月15日前完成。

  (二)企业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反映相关情况,不得重复申报,若审核发现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伪造的情况,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信用不良记录。

  1.申报载体租金减免补助

  联系人:邹阳联系电话: 86959072

  邮箱: 181760367@qq.com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煦华国际10栋2楼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新经济和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2.申报恢复生产发展补助

  联系人:刘道淼联系电话: 86959078

  邮箱: 2741983@qq.com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煦华国际10栋2楼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产业促进科。

  3.申报拓展新兴消费补助

  联系人:张建波联系电话: 86959102

  邮箱: 2695763 109@qq.com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盛路2号煦华国际10栋2楼区新经济和科技局企业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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