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导语 成都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员工自己是无法购买的。
办理条件
单位参保: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按月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按月或按季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
办理材料
单位参保:
1.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或所属镇(街)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单位主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开户银行印鉴(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登记申请表》等材料。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经办人员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二环路北一段四号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