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邛崃市小学入学政策
导语 成都邛崃市教育局发布了邛崃市2023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施细则,下面就来看看具体详情。
小学入学年龄界定
邛崃市2023年小学入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2023年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一年级公办小学入学实行先网上信息采集,然后在登记点(学校)审核确认的方式。
第一步:网上信息采集
5月8日-19日,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信息。
第二步:登记点现场资料审核
1.审核地点: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对应公办学校
(家长可通过识别以下二维码,查询“邛崃市2023年公办小学招生区域”,以便确定应到哪所公办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2.审核时间:2023年5月22日-25日
关于审核的详细安排见4月26日前各校公布于校门处的本地户籍入学登记通告。
第三步:查看入学结果
6月15日,家长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公办小学入学安排结果。
第四步:学生报到
8月31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特别说明:2023年准备通过迁户籍就读邛崃市划片对应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请于2023年5月19日前(含5月19日)完成迁户籍和“网上信息采集”,再按规定进行“登记点现场资料审核”;2023年5月19日之后再迁户籍的,以及未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或“登记点现场资料审核”的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报名和学位确认流程
第一步:取得报名资格(以下三种类别的适龄儿童有报名资格)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此类别必须按上一条“公办小学入学流程”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登记点现场资料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5月15日前查询审核结果;
3.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5月31日前通过“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第二步:网上报名
6月5日-8日,在“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中的“民办小学”报名模块自愿填报1所民办小学。
第三步:查看录取结果
6月16日,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看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第四步:学位确认
6月19日-20日,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公办、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且不能参加民办小学补录报名。
第五步:学生报到
8月31日,根据学校通知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民办学校补录流程
(一)补录对象
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填报1所民办补录学校。
(二)查看补录学校及补录计划时间
民办小学:6月21日
(三)补录报名时间
民办小学:6月25日
(四)查看补录结果时间
民办小学:6月27日
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怎样申请绑定摇号
符合电脑随机录取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法定监护人,可自愿申请绑定随机录取。若申请了绑定随机录取,则视为该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时均绑定随机录取。
注: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须完成网上报名才能参加绑定随机录取。
(一)小学入学(邛崃市仅民办小学可申请)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随迁子女: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多子女如何申请就读同一学校
以下两种情况,家长可申请弟弟(妹妹)与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
第一种情况:
对于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的学校,如果哥哥(姐姐)属按政策正常录取的学生,家长可于5月26日-2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弟弟(妹妹)随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6月5日通过平台查看审核结果。(温馨提示:目前邛崃市小学段只有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公办小学均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
第二种情况:
因滨江小学、文君小学、城北小学招生区域划定及城区其他公办小学招生区域调整优化,导致弟弟(妹妹)与哥哥(姐姐)户籍对应区域服务小学发生变化的,家长可申请弟弟(妹妹)随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此类情况,家长于5月的工作日到邛崃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请办理。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按照《邛崃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来邛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邛教发〔2023〕1号)要求,于4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按照“一人一案”原则,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3.优抚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其他。按规定做好邛崃市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整体要求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经邛崃市教育局核定并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招生简章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延缓入学办理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报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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