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具体奖励政策及标准

导语 成都以专项资金奖励的形式激励旅游企业恢复发展,其中单项奖励资金最高将达300万元。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损失惨重的旅游行业快速“回血”,成都再出扶持新政。9月17日,成都市文广旅局发布《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旅游业加快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专项资金奖励的形式激励旅游企业恢复发展,其中单项奖励资金最高将达300万元。

  奖励政策具体细则

  在客源组织奖励方面,旅行社在暑假期间接待外地来蓉且在成都市住宿2晚以上的团队游客,按照每天20元/人的标准奖励旅行社,每家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2020年8月1日—12月31日期间,接待外地团队游客总数(人天)超过10万且恢复到2019年同期70%以上的旅行社,按照每天5元/人的标准奖励旅行社,每家旅行社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通过包机、专列方式组织外地游客来蓉且上座率达70%以上的旅行社,每架(列)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在线旅游平台方面,针对成都以外地区的游客销售成都的住宿、景区、交通等旅游产品,订单数量排名前3且达到2019年同期80%以上的,分别给予第一名200万元,第二名160万元,第三名140万元的奖励。

  据悉,申报暑期客源组织奖励政策的企业于2020年9月20日前申报,其余奖励政策于2021年2月底前申报,列入奖励的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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