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市市本级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选房公告
导语 2021年度成都市市本级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选房工作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具体选房有关事宜请阅读正文内容。
2021年度成都市市本级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选房工作于2021年2月1日开始,现将选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除外)。选房时间安排见下表:
选房时间 |
摇号顺序号 |
选房时间 |
摇号顺序号 |
起—止 |
起—止 |
||
2月1日 |
1-50 |
2月5日 |
253-319 |
2月2日 |
51-118 |
2月7日 |
320-386 |
2月3日 |
119-185 |
2月8日 |
387-453 |
2月4日 |
186-252 |
2月9日 |
454-516 |
二、选房地点
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4-5号窗口。
三、选房规则
1.按照2021年1月29日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选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对需要资格复核的保障对象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后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对象,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2.保障对象按照公告公示的选房时间准时到选房地点签到,签到后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为保证选房工作顺利进行,请保障对象在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的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最新公告里仔细了解房源情况,每位选房人员在窗口选房时间约为5分钟。
3.若未在公告公示的选房时间前来选房的,可在选房时间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选房,但选房时须等当日保障对象选房完毕后方能选房。保障对象在选房截止时间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前来选房,拒绝接受配租安排,视为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4.保障对象签订《成都市市本级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后,视为房屋已选定,不能再重新选房。
四、选房须知
1.选房到场人员:保障家庭申请成员一名(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
2.选房时保障对象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签约
①选择锦欣苑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需前往锦欣苑项目委托管理单位处签订合同。
②选择锦丰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需前往锦丰新城项目委托管理单位处签订合同。
③选择大源双河四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需前往盛邦街886号签订合同。
④选择其他项目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需在住房保障服务大厅9号窗口签订合同。
签约所需资料如下:
(1)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未成年人无身份证明原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主申请人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支持建设银行等)
(3)有以下情况的可享受租金减免,需提交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低保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②特困人员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③残疾人提交《残疾人证》;④残疾军人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残疾军人证》;⑤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提交《定期抚恤领取证》。
(4)需准备三个月房屋租金约300元。(支持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温馨提示:
1.保障对象应及时查看选房公告,避免错过选房。同时,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将配合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保障对象选房,请保障对象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保障对象电话不畅通未通知到并因此造成未按时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家庭尽量安排一人到窗口选房,进入大厅请佩戴好口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房源登记入口、公租房最新房源消息、公租房申请攻略、租赁补贴申请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