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洪雅县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眉山市洪雅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招生政策,包含了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详细内容!

  2021年眉山市洪雅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就近免试入园。各幼儿园必须优先满足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2.坚持信息公开。各幼儿园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严控学额。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规,合理确定办园规模和班额。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并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

  1.县实验幼儿园:小班,180人

  2.县第二幼儿园:小班,330人

  3.县第三幼儿园:小班,60人

  4.县第四幼儿园:小班,180人

  5.县第五幼儿园:小班,60人;中班,60人;大班,70人

  四、招生范围

  1.县实验幼儿园招收洪川镇临江社区人民路以东、阳光社区文化街以东、文庙社区、张花园社区常住居民户口的适龄幼儿。含小南街、城南商业广场、布拉格广场、依江雅苑、奎星苑、城东家居市场、东城丽都、城隍街、走马新城、林场宿舍、张花园长元小区、青云安置房、雅龙湾等小区。

  2.县第二幼儿园招收洪川镇临江社区人民路以西、阳光社区文化街以西、广场社区洪州大道以东、九圣社区洪州大道以东常住居民户口的适龄幼儿。含西城家园、雅风小区、公园壹号、财富广场、金盛广场、欣兴苑、九天花苑、金域蓝湾、阳光上城、广场怡景、银杏苑、金马、长元小区、槽电宿舍等小区。

  3.县第三幼儿园招收洪川镇九圣社区洪州大道以西、瓦屋山大道以东常住居民户口的适龄幼儿。含碧桂园、西城水郡、静园小区、卓越城、依云官邸、山水四季城、九龙庄园、兴业苑等小区。

  4.县第四幼儿园招收洪川镇文塘社区、广场社区洪州大道以西、九圣社区瓦屋山大道以西常住居民户口的适龄幼儿。含时代帝景、禾森、馨雅丽都、恒泽园、财富中心、雅康、雅康安置房、水岸新都、恒和国际、致远路和滨江路长元小区、芒硝厂宿舍等小区。

  5.县第五幼儿园招收将军镇高岩社区常住居民户口的适龄幼儿。含南岸国际、临江风景、御江景城、洪州壹号、高岩新天地、观澜城邦、青江国际等小区。

  6.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随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实际居住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直接安排就读。7.如有空余学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解决部分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幼儿就读:(1)在城区所在招生区域范围内买房且已入住业主的子女;

  (2)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五、招生程序

  1.制定招生方案。5月17日前,各幼儿园开展招生情况调研,按照县教体局相关规定和本园实际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园有关招生宣传材料须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2.发布招生公告。5月21日前,幼儿园通过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招生公告内容包括: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收费标准、报名程序、报名日期、咨询电话等信息。同时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3.提交申请、审核资料。5月27日-28日,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填写《幼儿入学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于幼儿园,幼儿园在6月4日前完成资料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上报县教体局。

  4.公示拟招名单。6月7日-11日,各幼儿园通过单位网站或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开符合本园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

  5.组织招生报名。6月19日,符合招生条件且在拟招名单内幼儿,由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到对应幼儿园办理报名手续。幼儿园须认真核查相关证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完整,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报名材料

  1.招生区域内常住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幼儿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

  (2)《儿童入托体检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2.进城购房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幼儿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

  (2)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

  (3)所在小区或社区证明其已入住的证明材料和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证明;

  (4)《儿童入托体检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原籍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入园幼儿与其关系)原件;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证明在洪川镇居住)原件;

  (3)县级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4)《儿童入托体检手册》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七、招生纪律

  禁止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招生。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择园费、借读费等费用。禁止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收费性质的“特长班”“兴趣班”。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幼儿园,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职幼股028—37411848

  实验幼儿园028—37403822

  第二幼儿园028—37402356

  第三幼儿园028—37406423

  第四幼儿园13980367668

  第五幼儿园028—37498377

  请家长扫码下载《幼儿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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