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导语 8月1日起四川高温津贴标准上调为每人每天13—23元,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工资总额管理。
最新消息:8月1日起四川高温津贴标准上调为每人每天13—23元
一、高温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发放标准:全省从8月1日起,将高温津贴标准上调为每人每天13元—23元。
发放形式: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工资总额管理。
二、高温天气如何确定
高温天气是指成都市气象局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含33℃)的天气。
三、高温津贴的性质及适用条件
高温津贴是依法支付给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工资,是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额外消耗的补偿。根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二条、第十七条等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范围和条件是:用人单位(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高温津贴】可获成都高温补贴标准、条件及范围、发放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