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进一步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

导语 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下面就来看看通知详情。

  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4号)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境外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接受“14+7+7”健康管理。即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由目的地指挥部派出专人专车闭环接返,接受7天集中健康监测、7天居家健康观察。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驻留史的入(返)州人员,须立即主动向目的地或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和当地疾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开展流调溯源和核酸检测,接受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有疫情发生县(市、区)(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驻留史的入(返)州人员,须立即主动向目的地或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和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向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的应立即就近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

  四、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入(返)州后须立即主动向目的地或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和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等工作,接受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五、入(返)州人员均须申领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 出入公共场所(车站、机场、酒店宾馆、民宿旅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影院网吧、文体场馆、娱乐场所、商铺店面、校园、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场所、养老福利机构、银行保险服务机构及社区、小区、村组、寺庙等)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飞机、客车、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等)时均须佩戴口罩、扫验“四川天府健康通”场所码,按“红码禁止、黄码限制、绿码通行”执行。发现“红码”人员,须对其做好防护、禁止流动、就地隔离留观,并立即向所在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告,等待转运管理,社区和疾控部门接报后,立即向属地指挥部报告,指挥部立即安排转运至就近集中隔离场所,并实施核酸检测、医学排查和流调溯源等健康管理。发现“黄码”人员,应对其做好防护、就地留观、限制流动,并立即向所在社区和疾控部门报告,社区和疾控部门接报后,对其实施核酸检测、排查管理和健康监测。

  六、所有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通风、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措施,对进入人员均须开展体温检测、亮码扫码、保持社交距离。外卖、邮政、快递、保洁、超市、公共交通、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从业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实行早晚测量体温等健康监测日报告制度。

  七、全州范围内暂停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和聚集性宗教活动、民俗活动、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家庭聚餐不超过 10 人,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八、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研讨、论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

  九、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和门诊部不得收治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如发现上述症状患者,须立即就地留观、向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病人基本信息登记。对有流行病学史的,由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机构和120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

  十、全州干部群众须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习惯,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如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就近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就诊。

  十一、全州干部群众要及时关注权威机构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探亲或者出差等。暂缓前往有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

  十二、全州将开展12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十三、途经我州前往异地人员,请及时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如需开展核酸检测,可就近到当地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以免造成拥堵或滞留。

  十四、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全州所有干部群众须主动配合各级疫情应急指挥部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情况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


  针对当前国内外复杂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指挥部近期疫情防控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强力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各级指挥部要迅速激活指挥体系,坚持集中办公,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日调度、日报告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亲自推动、亲自督促。州级领导要严格履行包县(市)责任,及时指导和督促所联系县(市)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实现高位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各县(市)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严格落实入境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理要求,科学研判疫情形势,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策略与具体措施。州级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制定适合本行业本系统特点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并每日向州指挥部报告本行业系统疫情防控情况。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五有”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干部职工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每日向属地社区报告干部职工外出史和健康状况,督促健康异常人员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寺庙)要落实“五有一网格”“五级包干制”“五包一”和“片长制”“院长制”“点长制”“楼长制”“寺长制”等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坚决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个人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落实戴口罩、不聚集、勤消毒、测体温、扫码亮码等防控措施。干部职工在休假期间,不出国境,不去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二、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理。

  各县(市)和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小区、寺庙)要严格落实网格化排查管理制度,坚持前端和末端共同发力、大数据技术与现场核查相结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和管理。在国内已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时,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的来州返州人员,进行社区排查和交通关口排查,要求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的应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疫情发生地划分中高风险地区后,各县(市)按省州推送数据,24小时内完成并上报区域协查和红黄码人员排查管理结果。对中高风险地区入州返州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每3天完成一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三、严管境外入州返州人员。

  对境外入州返州人员(含非法入境人员)执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要求。入境集中隔离14天后由目的地指挥部派出专人专车闭环接返,落实7天集中健康监测,于接返当天和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监检测,其中第7天实行双采双检,必要时开展影像学检查。集中健康监测期满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早晚测量体温和开展症状监测,监测期间不外出,并于居家监测结束前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州指挥部外事工作组要加强与入境口岸、公安等部门和属地县(市)信息沟通,协调落实入境人员闭环接返要求,做好与目的地县(市)点对点对接,确保入境人员不脱管漏管。公安、外事等部门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非法入境行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组织境外人员来州从事科研、商贸、访问等交流活动,入境前须向举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批。

  四、加强重点场所活动管控。

  各县(市)和部门要严格落实景区景点、宗教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监管场所、机场车站等重点场所和宾馆酒店、民宿旅馆、餐饮饭店、商场超市、会场展厅、娱乐场所等室内场所“体温检测、亮码扫码、佩戴口罩、社交间距”等防控措施。加强重大活动管控,近期全州范围内暂停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宗教活动、民俗活动、聚集性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坝坝宴,提倡聚餐不超过10人,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研讨、论坛、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须从严审批,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车站、机场等场所落实亮码、扫码、测温、消杀、通风等防控措施,督促司乘人员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及时发布交通路况、出行高峰、拥堵路段、分流绕行等信息。文旅部门要督促景区景点和旅行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积极组织优化游览线路,做好游客引流疏导,避免人员扎堆聚集。统战、民宗部门要强化宗教场所及僧尼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和发热留观等制度,对所有患者做好流行病学问诊,提高监测敏感性,全力确保不漏任何可疑感染者,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

  五、持续开展疫情多点监测。

  各县(市)和部门要按照《甘孜州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2021修订版)》要求,持续开展人、物、环境监测。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启用的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和隔离病区、机场车站等高风险岗位的从业人员,以及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人员和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每周全员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疾控机构流调采样检测人员、监管场所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寺庙管理人员、农贸市场、超市、外卖、邮政、快递、保洁等服务业及劳动密集型从业人员每周抽样检测。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每批次进行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农贸市场、冷链食品、邮政快递等相关场所定期进行环境抽样核酸检测。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和中高风险地区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追溯、人员全管理“五全”措施,确保“应进必进、应检必检、应消必消”。除发热门诊和哨点诊室外,个体诊所、药店、村卫生室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进行实名登记、规范留观,及时向属地指挥部防控组报告并配合转诊。乡村药店、村卫生室暂停销售退烧及止咳类药品。

  六、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州级统筹、县(市)主责、单位和乡(镇、街道)组织、行业部门促进”的工作机制,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责任,细化疫苗接种实施方案,逐乡、逐村、逐户、逐人动员,突出“一老一小”两个关键群体,抓住有利时机,全力加快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在10月15前完成州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日调度、周通报、月考核制度,采取驻点指导与片区巡回指导相结合,加强督促指导。对连续2周进度排名后5名的县(市),由州指挥部领导约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连续3周进度排名后5位的县(市),由州政府督查室书面通报批评;连续1个月排名后5位且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县(市),由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并严格目标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七、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县(市)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控医用防护物资、核酸检测试剂耗材、采样耗材、样品生物安全运输设施、急(抢)救药品和呼吸道疾病治疗药品储备,确保达到30 天满负荷运转和5-7天全员核酸筛查的要求。要科学合理设置集中隔离点,每个县(市)准备不少于300间集中隔离房间。常备工作组要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保持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八、切实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形势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参与防控工作,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不组织和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国内出现本土疫情时,各县(市)应发布健康提示。疫情发生地要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发布规定,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九、严格执行防控工作纪律。

  各县(市)和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阵以待、严防死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切实查堵漏洞、补齐短板、防范风险,特别是对省州督导发现的问题,要落实“清单制+时限制+限时办结制”要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规范信息报告,严格报告流程,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州指挥部要派出专项督查组,按照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下沉基层一线,对各地重点人员排查管控、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疫苗接种等情况进行督查,与基层一道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对防控不力或敷衍塞责的,要严肃处理;出现聚集性疫情的,将坚决追责问责。

   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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