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

导语 自贡最新疫情管控措施发布,8月20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隔离场所管理,坚决查堵管理漏洞,8月20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配置,落实1名具有较强管理和协调能力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任集中隔离场所负责人,根据隔离人数足额配置医护人员、公安人员、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医务人员与隔离人数配备比例不低于2:50,其他工作人员数量可按照医务人员数量的3至4倍进行配备。要安排专人负责消毒工作,严禁将消毒工作外包或完全交由医务人员负责。集中隔离场所全部工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通知》要求,要落实封闭管理措施严格落实隔离场所医护、消毒、清洁、安保等工作人员封闭管理措施。所有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进入隔离场所连续封闭工作不少于7天进行轮换,工作完成后继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不外出,居家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工作期间,医护、安保等重要岗位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巡查,严格限制其他人员进出集中隔离场所。

  《通知》强调,要做好人员个人防护严格做好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隔离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工作后注意洗手和消毒。

  启用期间,工作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做好记录。隔离场所管理、转运、医护、安保、后勤和清洁等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者落实上岗第一天核酸检测,工作期间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离岗前一天还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严防隔离场所交叉感染。

  《通知》强调,要做实人员关心关爱全面改善隔离场所工作条件,补充完善设施设备,落实工作人员住宿、热水供应、降温以及网络等基本生活所需,为工作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积极做好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关心关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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