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的住房公积金转回成都如何办理?

导语 外省的住房公积金转回成都如何办理?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至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2021年最新《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职工与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至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已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公积金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为封存或托管状态的,可向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至外省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公积金中心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得办理该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对话框回复【省级公积金】即可查看四川省级公积金最新细则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提取指南、公积金查询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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