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2021
导语 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关于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
近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关于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
关于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
明确“五类人员”[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培训期间给予50元/人·天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
全市以工代训扩围政策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46号)的规定执行。详细如下:
(一)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号)的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延至2021年12月底,年底前受理、审核并完成补贴发放,各级经办部门应根据工作进度统筹进行安排。
(二)同一企业可累计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0元。已申请了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新进人员或累计享受时间不足6个月的,可申请进行补领。同一劳动者在不同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补贴累计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2021年中小微企业新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享受以工代训补贴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算。
(四)已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得享受补贴。企业申请补贴时应对信用情况作出承诺,各级经办管理部门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在培训补贴审核拨付时一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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