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税汇算申报办理方式+途径

导语 从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相关规定的居民个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申报方式及途径。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申报途径

  1、网络申报:可通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及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申报

  2、集中申报:可由所在扣缴义务人,集中进行申报

  3、委托申报:纳税人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完成年度汇算清缴

  4、邮寄申报:按要求将必备材料邮寄给指定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5、办税服务大厅:前往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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