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岳池县疫情防控最新公告2022

导语 5月10日18时至24时,广安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其中1例位于岳池县,官方疫情防控公告已发布。

  广安岳池县疫情防控最新公告2022

  岳池县最新公告发布,根据《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11号)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人员流动

  1.县域内解除人员流动限制,非必要不离岳,离开岳池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广大群众持续保持疫情防控警惕性,坚持少串门、不扎堆、防聚集。

  2.保持一级、二级疫情防控交通服务点常态运转,严格落实“入川即检”“逐人核查”等防控措施。县内解除道路交通管制。

  3.继续加强A、B类等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控,上海来(返)岳人员全部实施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二、有序恢复公共服务保障

  4.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客运车辆及社会车辆恢复县域内有序流动。

  5.全县所有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原则上继续实施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机构原则上继续暂停线下培训。

  6.养老院、看守所、精神病院等重点场所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7.行政审批、银行、保险、水电气、邮政等公共服务行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下有序开放。

  8.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文广旅等部门要督促管理对象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三、有序开放公共场所

  9.各类餐饮业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按不超过50%容量堂食,间隔入座。景区恢复对外开放。

  10.网吧、酒吧、迪吧、茶楼、KTV、棋牌室、麻将馆、彩票站、歌舞厅、电影院、游戏厅、桌游室、密室逃脱、剧本杀场所、洗浴中心(足浴店、按摩店)、室内体育场馆、健身房等休闲娱乐场所暂缓开放。其余行业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恢复正常运营。

  11.药房、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咳嗽、发热、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病人,一律不得售卖治疗相关症状的药品,且必须严格落实发现即报要求。

  12.进入各类场所(含公共交通工具)人员,须佩戴口罩,落实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禁止红黄码人员出入公共场所。

  四、做好企业(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13.企业(工地)全面复工复产,需制定本企业(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封闭管理。要开展员工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设立留观场所,做好隔离转运各项准备工作,储备可用一个月以上的口罩、消毒消杀等必要的防疫物资。企业(工地)员工做好健康监测,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五、持续开展核酸检测

  14.动态调整核酸筛查频次和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保留凤山公园、九龙广场、园田阁、九龙大街上段、东门市场、三号桥、东湖广场、体育馆、东方丽都、新平桥社区、朝阳街道、吴雪艺术中心、火车站、汽车站、四号桥、公安局、上南街核酸检测便民采样服务点,广大群众可前往上述点位和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核酸检测。

  15.医护人员、快递员、冷链场所从业人员、公共交通工具驾乘人员等重点行业、重点人员严格实行两天一检,其他重点行业人员按《四川省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16.县应急指挥部根据防控需要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核酸检测筛查。

  六、严格聚集性活动举办要求

  17.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可线上不线下”和“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控50人以上线下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18.暂停各类培训、论坛、庆典、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赶集、宗教活动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农村坝坝宴。

  19.推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人员规模应控制在50人以下,并做好风险人员排查、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减少每桌次人数等防控措施。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

  20.近14天内有A、B类风险地区所在地旅居史的,近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尚未完成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四类人员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

  七、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21.广大群众应当远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不得越过警戒线。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提倡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2022年5月24日08:00起施行。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23日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全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5月15日8:00起,在岳池县全域范围内,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域内所有人员每2天实施一次核酸检测,对连续2天未做核酸检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教育。

  二、县城区、乡镇场镇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进出小区登记、查验人员出入卡和核酸检测凭证的规定。

  三、暂停乡镇场镇赶集,农村地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餐。

  四、全县所有县际交通卡口设置检查点,逢车必检、逢人必查。

  五、县域内所有社会车辆(含电瓶车、摩托车等)非必要不出行,县域内高速路出口车辆按规定正常通行,其余交通卡口除生产生活、防疫医疗、抢险救灾、寄递物流、执行公务等车辆外,一律劝返;对确需入岳车辆,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一律凭车辆通行证通行。

  六、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商超、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物流运输等从业人员持工作证和核酸检测凭证通行。

  七、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5月6日以来有邻水旅居史来(返)岳人员应报未报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0元、A类地区的奖励1000元、B类地区的奖励400元。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5日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在继续实施《关于做好岳池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的基础上,自5月13日16:00起,在岳池县全域范围内,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岳池县县域内,居民除购买生活必需物资、核酸检测、就医等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商超、生产企业、建筑工地、物流运输从业人员除外)。每户每天原则上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居民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二、从即日起,对岳池县域内人员(含流动人口)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分时段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离开,不聚集、不流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县城区全体居民(含流动人口),在5月13日22:00前必须完成第一轮核酸检测,5月14日22:00前必须完成第二轮核酸检测;

  (二)各乡镇场镇全体居民(含流动人口)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人员,在5月14日22:00前必须完成第一轮核酸检测,5月15日22:00前必须完成第二轮核酸检测。

  1.重点区域(包括人员密度大、流动频繁地区)。

  2.重点行业(包括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场馆、校内外培训机构等公共场所,餐饮、歌舞厅、娱乐会所、洗脚房、按摩店、网吧、酒吧、麻将馆、茶馆(楼)、游戏厅、演出场所、电影院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景区、宗教等文旅场所,其他重点与不同人员密切接触的行业从业人员)。

  3.重点场所(包括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监所,邮政、快递、冷链、物流行业,交通运输及网约车,其他重点场所从业人员)。

  (三)农村其他地区人员实行“愿检尽检”。

  三、如有接种新冠疫苗的,请于48小时后再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将个人信息报社区(村)。

  四、除水电气油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副食店、农副产品经营店)、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母婴店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餐馆仅允许外卖)。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亮)“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五、县域内所有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出行,县域外所有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入岳。全面畅通涉及生产生活、医疗等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岳池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检测、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岳驾乘人员必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六、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倡导网上办公,减少人员流动,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

  七、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八、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岳池县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本通告发布的管理措施实施期限原则上为3天,将依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3日

  为进一步做好岳安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暂停全县各单位组织或举办的各类群体性活动;

  2.暂停对外开放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游泳馆、健身场馆、校内外培训机构、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

  3.暂停全县歌舞厅、洗脚房、网吧、酒吧、茶馆(楼)、游戏厅、演出场所、电影院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

  4.暂停全县所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团队旅游;

  5.暂停开放全县所有宗教场所;

  6.暂停全县餐饮单位承办聚餐活动及农村坝坝席等群体性宴席;

  7.暂停所有县内班线客运(含出租车、包车、城市公交、网约车)和部分县际(顾县至广安、岳池至邻水)班线客运;

  8.禁止囤积居奇防护用品、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生活物资等;

  9.禁止未佩戴口罩者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10.禁止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向市民销售退烧、止咳等功能的药品,凡是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的市民,务必携带身份证(或其它有效类证件)第一时间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11.入岳卡口逢车必检、逢人必查,全面排查重点地区来岳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落地即检”;

  12.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和有关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者,卫健、公安等部门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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