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安各区县封闭管理最新情况

导语 5月9日以来,广安多地出现本土疫情,各区县已接连发布疫情防控公告。邻水县、华蓥市等区县已宣布静态管理。

  2022广安各区县封闭管理最新情况

  广安除邻水县外,恢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上班,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单位、家庭“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此外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都先后发布公告恢复人员有序流动。

  根据广安市疫情防控新形势,现就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动态调整核酸筛查频次和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除邻水县外,恢复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上班,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单位、家庭“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恢复人员有序流动,严格实行非必要不离广,离开广安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人员按照省应急指挥部发布的A、B类地区分类管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上海来(返)广人员全部实施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二、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除邻水县外,各地可有序恢复公交车、客运车等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运行,“两区三园区”可互通,公安、交通部门加强监管。其余车辆可有序流动。

  三、开辟应急物资、医疗物资、生活物资、重点工程建筑材料、企业生产货物运输车辆“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四川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四川省闭环管理通行证制度。

  四、暂停广场舞、赶集、宗教活动、庆祝庆典、展销展会、各类集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农村坝坝宴。全市所有非寄宿制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原则上继续实施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机构原则上继续暂停线下培训。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教学,民政机构、宗教场所、托育机构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所有KTV、酒吧、网吧、棋牌室、茶馆、足浴场所、会所、影剧院、密室逃脱、剧本杀等聚集性、密闭性经营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其余各类个体经营户、企业、金融服务网点、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等非禁止范围内的主体恢复运营,各类建筑工地恢复施工。允许经营的各类场所经营主体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查健康码、扫场所码、验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

  六、药房、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咳嗽、发热、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病人,一律不得售卖治疗相关症状的药品,且必须严格落实发现即报要求。

  七、各县(市、区)、园区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精准调整管控措施。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23日

  广安5月19日零时起实施全市交通管控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减少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斩断疫情传播途径,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自5月19日00:00起实施全市交通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严格落实《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8号)》要求,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不离广。

  二、除军车、制式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制式执法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不需要通行证外,其他车辆均需要办理通行证方能通行。

  三、《四川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及《四川省闭环管理通行证》继续有效。

  四、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水电气通信抢修人员、方舱医院及隔离场所施工人员等,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通行证,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向属地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申领。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由属地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发放。

  五、运输防疫物资、医疗物资、生活必需品、应急救灾物资、方舱医院及隔离点建筑材料等车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通行证,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向属地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申领。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由属地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发放。

  六、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设计通行证样式,各地对照样式制作并发放。从本通告生效之时起,凭新的通行证在全市范围通行,以前各地印制发放的通行证一律失效。

  七、交通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八、对违反管控规定的,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市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咨询电话:0826-2331423

  各县(市、区)、园区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咨询电话:

  广安区:0826-2242384

  前锋区:0826-6922223

  华蓥市:0826-4821560

  岳池县:0826-5223373

  武胜县:0826-6212523

  广安经开区:0826-2562876

  枣山园区:0826-2585828

  协兴园区:0826-2990022

  广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8日

  5月10日16:00起,对邻水县全域实施封闭静态管理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应急指挥部决定,自5月10日16:00起,对邻水县全域实施封闭静态管理。

  具体通告如下:

  一、在邻水区域内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社区(村)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静态管理期间每户每两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辖区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县应急指挥部规定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停止营运。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敬老院、公安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四、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邻水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六、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倡导居家办公、远程办公、在单位(经营场所)住宿,控制到办公场所工作人数,减少相互间接触,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

  七、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后,请佩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八、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邻水县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解除封闭静态管理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5月12日上午9时起,对华蓥市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

  当前,广安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广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广安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5月12日上午9时起,对华蓥市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华蓥区域内,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临时静态管理期间,每户每两天原则上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辖区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出门进行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全市公交车、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停止营运。所有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敬老院、公安监所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四、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华蓥市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六、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保持正常运转,倡导网上办公,减少人员接触,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

  七、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注意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后,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八、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建机动巡逻队,对辖区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做到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临时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华蓥市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解除临时静态管理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华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域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

  (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广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华蓥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期有A类、B类地区和5月1日以来有邻水旅居史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自觉接受管控。

  二、全市居民除就医、核酸检测、生活物资采购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流动、不聚集。外出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从5月17日至5月20日,市内所有人员每两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后第一时间回家。城区和乡镇场镇所有居民小区、楼栋单元以及乡镇各村组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查验通行证和核酸检测凭证,每户每两天原则上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三、全市除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药店、加油站、农贸市场、超市、农资店等保障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必要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等一律暂停营业(开放)。营业(开放)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禁止未佩戴口罩者进入,严格查验“两码”、核酸检测凭证、扫场所码;所有药店不得向居民销售具有退烧、止咳等功效的药品。

  四、除物资保供、防疫医疗、抢险救灾、执行公务等应急保障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出行。全市所有高速出入口、国省干道、县际交通卡口设置检查点,逢车必检、逢人必查,对非必要出行车辆和人员进行劝返。乡镇与乡镇之间,如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检查点。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五、暂停组织或举办论坛、培训、演出、庙会、坝坝席、展销展会、文艺演出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乡镇场镇赶集。

  六、所有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学校、医院、敬老院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七、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除承担疫情防控、水电气等保供工作以外的,均实行居家办公。到岗工作的,严格执行居住地、工作地“点对点”活动要求,严禁随意流动、非公务出行。连续生产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员工实行封闭管理。

  八、公安、各包街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加强机动巡逻,严禁人员和车辆私自外出。公安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故意隐瞒A类、B类地区和邻水旅居史、捏造事实和散布谣言的相关人员。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和严处囤积居奇防护用品、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生活物资等行为。

  九、第4、5号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十、本通告自5月17日6时起正式实施,解除临时静态管理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请市民朋友们广而告之,欢迎监督和举报隐瞒5月1日以来有邻水旅居史的在蓥人员,对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每次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电话:0826—4823978。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华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

  5月17日0时起,对前锋区(含广安经开区,下同)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

  广安市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前锋区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第8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5月17日0时起,对前锋区(含广安经开区,下同)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广安市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7号通告,本通告与第7号通告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

  二、对城区、场镇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宇)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宇)设置硬质隔离围栏且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入口处均设置进入人员查验服务点,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进入人员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对外来人员予以劝返。

  三、对各村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主出入通道,设置交通检查服务点,安排专人值守,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入村;所有居民除就医等特殊情况外不离村,物资采购由村组统一安排代购配送,鼓励保供企业“送货下乡”“定点配送”。

  四、对城区居民小区人员实行限时、限次外出采购管理,城区居民凭居民通行证,划分时段、错峰外出,每户每两天只能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每次外出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五、对确因工作需要出入住所和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凭广安市前锋区或广安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通行证出入;企业员工通行由所在单位向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向属地街道(社区)报备后,由企业统一安排车辆“两点一线”接送。

  六、对前锋区全域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制,除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用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供车辆、物资配送车辆、抢险救援车辆、应急车辆、殡葬车辆、军警车辆等以及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余社会车辆(含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禁止通行。严格车辆通行证、人员通行证管理,驾驶车辆出行须“两证”齐备,凡无证、证件不齐、“人、证”不符、“车、证”不符的一律不准通行。对违反临时交通管制要求的相关车辆和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5月17日至5月20日,广大居民群众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安排,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对不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八、鼓励广大居民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行为予以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电话:0826—2883312。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广安市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

  5月17日0时起广安区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

  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广安区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第6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5月17日0时起,对广安区全域(含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4号、第5号通告,本通告与第4号、第5号通告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

  二、对城区、场镇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宇)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宇)设置硬质隔离围栏且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入口处均设置进入人员查验服务点,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进入人员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对外来人员予以劝返。

  三、对各村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主出入通道,设置交通检查服务点,安排专人值守,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入村;所有居民除就医等特殊情况外不离村。

  四、对城区居民小区人员外出采购实行限时、限次管理,城区居民凭通行证,划分时段、错峰外出,每户每天只能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每次外出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五、对确因工作需要出入住所和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凭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通行证出入;企业员工通行由所在单位向区应急指挥部报批,并向属地街道(社区)报备后,由企业统一安排车辆“两点一线”接送。

  六、对广安区全域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制,除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用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供车辆、物资配送车辆、抢险救援车辆、应急车辆、殡葬车辆、军警车辆等以及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余社会车辆(含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禁止通行。严格通行证管理,驾驶车辆须持通行证通行。对违反临时交通管制要求的相关车辆和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5月17日至5月20日,实行多次全域全面全员核酸检测,广大居民群众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对不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八、鼓励广大居民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行为予以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电话:0826—2298988。

  九、本通告自5月17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

  岳池县城区、乡镇场镇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社会面管理措施的通告(第8号)

  一、在岳池县域内,居民除购买生活必需物资、核酸检测、就医等需求外,一律不出家门。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采购,每户每天原则上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县城区、乡镇场镇所有住宅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进出小区登记、查验人员出入卡和核酸检测凭证的规定。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村民原则上不出村。

  二、县域内所有社会车辆(含电瓶车、摩托车等)非必要不出行。除生产生活保障、防疫医疗、抢险救灾、寄递物流、执行公务等车辆凭有效车辆通行证出行外,其余车辆一律不得出行。

  三、对拒不执行通告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此通告自5月17日8:00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通告。

  岳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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