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曾转让过房产的可以申领租赁补贴吗?

导语 要分情况而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

  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属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我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取官方线上申请入口、申请流程、申请材料、补贴标准计算、名单查询等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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