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居民医保待遇怎么算?
导语 成都外地人转入前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接续,待遇享受开始时间为其转入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次月起。
外地职工中断后转入成都参加居民医保
跨统筹地区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入成都市,并在转入前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接续参加成都市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完成参保缴费后,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开始时间为其转入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终止次月起。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需在满足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要求后方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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