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民自有住房纳入保障房已有租约怎么办?

导语 若承租人符合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承租人可不腾退房屋,租赁双方应在房源审核通

  关于已有租约住房申请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

  居民将已有租约住房申请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若承租人符合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承租人可不腾退房屋,租赁双方应在房源审核通过入库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签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的租赁合同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拓展阅读:租赁保障房申请条件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3)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人才安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保租房】直达成都保障性租赁管理平台入口、租房+出租(申请条件+材料+步骤),天府租赁码申请、房源登记+选房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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