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导语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等。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7)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
(8)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
(9)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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