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哪些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导语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等。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7)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

  (8)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

  (9)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等侵犯其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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