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回应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最新消息

导语 日前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通知后,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对此四川省卫健委作出最新回应。

  针对“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四川省卫健委作出最新回应:生育登记并非“上户口”,具体如下↓

  取消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此次公布的《办法》共十六条,相较2019年发布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而这个变化也在网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是否意味着鼓励未婚先孕、未婚生子?”

  “对于这一条的修订,我们也是反复斟酌了很久,最后决定取消是否结婚的限制。”四川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办法》并非鼓励或倡导未婚先孕、未婚生子,而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目的是推动人口监测更加精准,从优生优育角度让更多孕产妇能享受应有的服务。”同时他表示,生育登记由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也不能等同于“上户口”。

  目前,在安徽、广东等地的生育登记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中,也已不再将“是否已婚”作为进行生育登记的前提条件。

  取消生育数量限制,适应三孩生育政策新要求

  《办法》的第二个变化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办理生育登记的情形从“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变更为“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据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办法》是结合四川省实际,同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基层及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的修订完善,“取消生育数量限制也是适应三孩生育政策的新要求。”

  简化生育登记要求,增加信息共享 让群众少跑腿

  《办法》还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这意味着,过去进行生育登记时需要上传身份证、结婚证等信息,但现在可以通过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只要能调阅到既往的相关材料,登记的人可以不用再重复提交。

  同时,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也就是卫健委主动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公民通过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登记或者关注“健康四川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也可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登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可供相关部门调用。

  “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也就是说,一方或者双方户口所在地在四川省内的当事人,可在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同时,一并请民政工作人员代办或协助群众完成生育登记、婚姻状况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变更婚姻状况)、夫妻投靠户口迁移三项业务,让群众少跑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关键词【生育登记】,即可获取四川生育登记线上入口、查询办理材料+地点+流程等指南、查看新规解读。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