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安居资格认定程序及所需时间
导语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认定程序:相关责任部门作出初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人社部门作出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意见提交住建部门。
成都人才安居资格认定程序
区(市)县相关责任部门在收到人才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区(市)县人社部门在人才提交资格认定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汇总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各责任部门意见后,作出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意见,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住建部门。
区(市)县住建部门将拟认定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人才安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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