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幼升小2024年政策(附时间安排)
导语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报名时间,详见下文:
成都幼升小2024年政策(附时间安排)
小学入学
(一)信息采集。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于2024年4月26日前发布本地户籍入学登记公告。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二)公办小学入学。5月20日~5月23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6月17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三)民办小学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所属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3日~6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6月18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24日~25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6月26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6月28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初中入学
(一)信息核对。4月22日~26日,本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二)公办初中入学。6月5日,本市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6月18日~21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2日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7月4日前,组织开展所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三)民办初中入学。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所属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1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3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8日~21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6月27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7月5日~6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7月8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7月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7月11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其他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随迁子女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7月5日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随迁子女入学结果。
(二)残疾儿童少年。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落实“一人一案”。
(三)优抚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其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5月31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做好本市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可直达2025成都市小学信息采集和报名入口,获取入学政策、常见问答、咨询电话及划片范围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