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保租房管理职责分工
导语 《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出炉,下面来看看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职责分工。
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职责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制定、目标任务下达、监督检查和行业指导,负责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划审查、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水务局负责督促水电气等部门,共同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标准。
市国资委负责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要求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单位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涉及价格、广告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市税务局负责落实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市金融监管局负责协调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等单位,落实信贷等金融支持政策。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成都公积金中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依据相关政策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支持。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房源筹集、房源管理、违规行为调查核实、信访回复,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主体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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