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区人才引进补贴汇总
导语 成都双流区人才引进补贴汇总来了,包括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就业补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安家补贴、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等。
人才引进
(一)人才回引薪酬补贴
补贴对象:来双就业的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2万元(本科生)、一次性4万元(硕士)、一次性6万元(博士)。
补贴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后来双就业的毕业于QS、泰晤士、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应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应届博士,应于来双就业满1年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
申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一并提交给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受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国芯大道399号企业幸福中心2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811323
(二)双流区人才安家补贴
补贴对象:双流区企业新引进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2.4万元。
补贴条件:
1.2021年1月1日后,人才与双流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
2.申请人应于就业满1年后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享受市级人才安家补贴的人才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申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一并提交给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受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国芯大道399号企业幸福中心2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811323
(三)企业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市级政策)
补贴对象:企业从成都市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引进的在蓉高校应届博士研究生。
补贴标准: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安家补贴。
补贴条件:首次在蓉工作(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时间为准),所在企业应与我市重点产业链及重点细分领域相符。
申领流程:
1.申请人于每年1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申请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给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受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国芯大道399号企业幸福中心2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811323
(四)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世界大学排名前50的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参照QS、THE、U.S.News共同商定年度《优秀外海高校名单》)。
补贴标准:一次性2万元(本科生)、一次性4万元(硕士)、一次性6万元(博士)。
补贴条件:毕业后24个月内在成都市自主创业或在本市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毕业时间以海外高校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申领流程:申请人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申请材料至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受理机构: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科 (国芯大道399号企业幸福中心2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811323
(五)人才落户
1、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入户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
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受理机构:双流区公安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85807202
2.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
入户条件: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
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交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受理机构:双流区公安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85807202
3.申请对象: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入户条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非本市户籍留学回国人员。
申请流程:申请人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出国前注销户口证明或原籍地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受理机构:双流区公安办证中心
咨询电话:028-85807202
(六)人才安居
申请对象: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为双流区确认的《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D类人才。
补贴标准:
1.取得安居资格的D类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5 年租赁期间,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面积 60 平方米标准实行租金补贴50%。选房面积超出规定的安居面积标准的,超出部分不予补贴,由承租人个人承担;选房面积未达到规定的安居面积标准的,按实际租住面积享受租金补贴优惠政策。
先租后售方式是指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以市场租金租住人才公寓,租住满5年且人才考核评价合格的,可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所租住房,购买时市场价格低于入住时市场价格的,以购买时的市场价格购买。
2.取得安居资格的D类人才以共有产权方式购买人才公寓,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后符合条件的可增购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持有的不动产份额,取得完全产权。取得完全产权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动产份额,并按市场租金价格支付开发建设单位或代管单位所持有份额的租金。5年共有产权期间,结合人才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按选房面积扣除人才持有不动产份额面积后的剩余租住面积租金给予50%补贴,剩余租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算。
申请条件: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注册地在双流区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
(二)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成都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及其他人才住房优惠等)
(三)在住房限购期间,购买人才公寓须符合成都市限购政策关于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等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双流区的人才,由双流区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规定进行人才安居资格认定。人才公寓的租售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符合条件且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双流区的人才可租赁或购买双流区人才公寓。
申请流程:申请人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在线注册登记,填写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并上传前述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申报,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请。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区住建交通局进行申请,由区住建交通局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经审核通过后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由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自动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由区住建交通局汇总各部门审核情况确认人才安居资格。
受理机构: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咨询电话:028-85805996
(七)青年人才驿站
申请对象:来蓉或留蓉求职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和毕业后一年均可)。
政策内容:提供青年人才驿站,7天内免费入住。
申请流程:
方式一:通过移动端申请
进入“青聚锦官城”微信公众号,进入“青春+YOU站”板块,按要求提交申请入住。
方式二:通过电脑端申请
登录“成都青年人才驿站”服务平台(http://home.cdcyl.org.cn/)按网站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申请入住。
受理机构:共青团双流区委
咨询电话:028-8582323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即可查看成都最新人才/人才引进补贴政策,申报指南、下载申报表格,查看紧缺人才目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