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门诊费用为什么医保不能报销?

导语 最近好多人遇到了门诊不能报销的问题,可能是就医的机构不属于成都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总费用扣除不在医保目录的费用后,未超过起付线、就医时不处于医保待遇有效期,医保处于欠缴或中断参保的状态这三个原因。

  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大家可以一一进行排查↓

  (1)就医的机构不属于成都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2)就诊总费用扣除不在医保目录的费用后,未超过起付线。

  (3)就医时不处于医保待遇有效期,医保处于欠缴或中断参保的状态。

  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中断: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在断缴期间是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从欠费之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4个月内补足的,视同连续参保,可连续享受医保待遇。

  断缴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断缴期间的医保费不能补缴。从恢复缴费当月开始重新计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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