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市本级第一期公租房登记对象

导语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记对象包括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之间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

  2023年度成都市市本级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记对象

  本次配租面向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之间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

  优先对象为需具备下列优先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

  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先对象;

  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⑦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⑧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退出(不含辞退、开除)的消防救援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遗属;

  ⑨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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