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公租房去哪申请?

导语 成都市温江区户籍家庭及单身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 提出申请。

  成都市温江区公租房申报方式

  成都市温江区户籍家庭及单身居民由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 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 提出申请,据实填写《成都市温江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

  成都市温江区公租房申报条件

  (一)申请公租房配租的成都市温江区户籍家庭及单身居民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家庭年收入在10 万元(含10 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 万元(含5 万元)以下;

  2. 家庭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 16 平方米以内(申请之日前3 年内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审核,因25 种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除外)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3. 单身居民须年满35 周岁;

  4. 单身居民未满35 周岁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成都市温江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 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交住房公积金;

  2)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3)已成年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 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 且已成年。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 下条件:

  1. 家庭年收入在10 万元(含10 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5 万元(含5 万元)以下;

  2. 持有成都市居住证;

  3. 在温江区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 本人及家庭成员(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温江区无自有 产权住房(申请之日前3 年内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产权住房面积审核,因25 种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除外)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取房源登记入口、公租房最新房源消息、公租房申请攻略、租赁补贴申请指南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