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已经领了养老金的职工社保还要补差吗?

导语 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如果在1月至7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要补差: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

  2023年1月至7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政策来源,成都税务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JmKd5ApV_9m37sk3IHCQ_w

  拓展阅读:社保最新标准

  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三项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社保缴费基数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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