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2023年秋季招聘初中教师公告

导语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发布了自主招聘初中教师的公告,招聘人数6人,具体的信息,为您介绍。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初中生物教师1名、初中体育教师1名,共6名。教师身份为编外聘用教师。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成熟型、骨干型、引领型初中教师。

  2.具有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的成熟型、骨干型、引领型初中教师,且取得过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教学技能比赛一等奖。

  3.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成熟型、骨干型、引领型初中教师。

  4.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有长期在初中学段从教经历的教师、有长期担任初中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等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有应聘人员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等。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8.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2023年(秋)面向社会公开自主考核招聘初中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须将《报名暨资格审查表》上传至邮箱cdsxdphzx@163.com。

  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17点。

  毗河中学报名暨资格审查表

  提示:所有应聘者务必在“个人简历”栏注明报考岗位的任教起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任教学校和任教学段学科。

  (二)资格审查 //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任教经历和就业情况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需要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24年1月2日通过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

  五、原件校验

  (一)原件校验名单 //根据应聘者资格审查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的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将于2024年1月初以手机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

  (二)原件校验方式 //由应聘者提供应交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才能取得面试资格。

  (三)原件校验时须提交资料 //1.报名时打印的《报名暨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退休教师的相关退休证明材料和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各类荣誉称号和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书由应聘者在资格审查时现场填写)。

  10.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原件校验要求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现场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以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现场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2024年1月上旬在毗河中学开展,以电话和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二)面试方式 //除体育学科外的其余初中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初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分运动技能考查、试讲和答辩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运动技能考查40分、试讲40分,答辩2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40分钟。试讲和运动技能考查题目均为面试当天确定,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和完成。

  (三)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该上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确定体检人员 //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考核成绩总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现场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 检

  依据招聘岗位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在该岗位内面试考核总按照成绩合格已参加现场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 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在该岗位内成绩合格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现场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公 示

  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将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1.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毗河中学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解聘。

  3.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薪酬标准面议。

  4.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其职称岗位的聘任,根据其已取得的职称资格,按毗河中学岗位设置的空岗情况和聘用方案进行聘任。

  5.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不解决其配偶的工作等问题。

  十一、纪律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028-83989266;郭老师:18980719015

  监督举报 //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028-83976015

  本方案由毗河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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