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人才认定政策

导语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次和高端人才目录(2021修订)》已正式发布实施,具体见正文。

  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A类人才认定标准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方向二: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级副总裁及以上高管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 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1化元以上或年税2化元以上或年度銷售收入30化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化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B类人才认定标准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B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方向二:在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担任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员(副研究员)及以上,且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或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 5%)。

  方向四: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较大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研发或管理人员。(每家企业累计限报3项产品,每项产品限报3人,管理人员须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

  方向五: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C类人才认定标准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方向二:方向二 经认定的种子期雏鹰企业、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和从成都高新区申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方向三 近三年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年度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创新产品的研发或管理人员(每家企业累计限报3项产品,每项产品限报3人,管理人员须为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

  方向四:在高新区自主创业,为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年度研发经费投入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或年度销售收入7亿元以上或年度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创始人和核心管理人员

  方向五:在成都高新区落户的世界500强企业、平台生态型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已上市(不含新三板)科技创新型企业副总及以上高管。

  D类人才认定标准

  方向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D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

  方向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的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

  方向三:在未来科技城、国际生物城、高新西区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方向四:在成都高新区企业工作,且年工资薪金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的专业技能人才。

  三、政策待遇

  ①安居保障

  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高新区范围内商品房购房摇号、人才公寓购买、专家公寓入住资格;经认定的D类人才可申请高新区人才公寓购买资格。

  ②教育保障

  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子女享受成都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公益幼儿园教育保障。

  ③医疗保障

  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享受规定医院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④交通补助

  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享受每月定额交通补助。

  ⑤政务服务

  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在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可享受审批服务事项的全程代办、协调督办等服务。

  ⑥融资服务

  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优先享受融资对接服务。

  ⑦文化服务

  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免费参加成都高新区宣传部门举办的音乐会;可免费使用区域公共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

  四、申报方式

  电脑网页端:点击进入

  五、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

  六、申报材料

  进入人才认定首页选择对应申报方向后,系统自动弹出所申报方向材料清单。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5355570、62078420、62078640、62078483、62078413、65789873、65789872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管委会10楼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八、其它

  1.社会监督平台

  ●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经济运行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28-69765771。

  ●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经济运行局纪检监察组投诉举报平台二维码:

  2.人才认定首页附有申报指南,如有操作问题可自行查阅或致电科技人才局,人才认定须由申报人本人自行申报。

  3.本申报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成都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认定】即可直达成都各区人才认定申报入口及指南,查看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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