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条件
导语 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需要同时符合相关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年度积分入户分值线(目前为140分)。
积分入户前置条件
前置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入户分值线,可申请积分入户。
1、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持有效居住证人员。(不纳入积分入户的区域: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2、申请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36个月;
3、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入户办理时限
申请人应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策来源,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 (cheng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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