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0时起巴中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导语 注意啦,巴中决定自2023年12月21日0:00起,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近日起,极为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会产生较大影响,12月20日至28日我市将出现新一轮连续污染过程,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按照《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修改单》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决定自2023年12月21日0:00起,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
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研判,近日起,极为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会产生较大影响,12月20日至28日我市将出现新一轮连续污染过程,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按照《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修改单》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决定自2023年12月21日0:00起,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要根据气象条件和污染趋势,适时启动预警响应。请各地各部门按职能职责,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尽最大努力降低污染影响,主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各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通过停止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降低污染排放,绝不允许出现废气排放不降反升。
二、各建筑工地全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三、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四、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五、城市主城区禁止露天焚烧、露天燃烧散煤等高污染燃料、露天烧烤和露天熏制腊制品、燃放烟花爆竹。
六、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
凡是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要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分类施策、分级管控,对绩效引领性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和项目,应保障正常生产,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可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鼓励企业自主减排。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OESFtZOwWmjfkpUad36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