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夫妻一方是集体户新生儿咋个落户?

导语 成都夫妻一方是集体户,新生婴儿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顺序申报出生登记。

  我是四川天府新区的集体户,孩子可以落到天府新区的集体户吗?

  四川天府新区:经核实,按照《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要求,新生儿出生后,按照随父或者随母原则申报出生登记。父母双方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另一方为市外户口且双方在本市无住房的,新生婴儿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顺序申报出生登记。办理方式: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预约或邮寄办理。

  线上预约流程:

  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点击【新生儿入户】,选择【国内出生婴儿登记】,选择要落户的办证中心,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提交即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生儿落户】即可查看成都新生儿(国内+国外)入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线上办理入口以及跨省通办最新消息,成都其他类型的入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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