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区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条件+流程

导语 成都双流区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在蓉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的困难毕业生,经审核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在蓉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的困难毕业生,经审核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二、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报学生在毕业年度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记录的,不得申报补贴。

  三、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开学当年11月30日前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资料,院校初审后在毕业学年开学当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属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复核。行政区划在双流区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首次申报,需先至成都市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备案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四、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38号)

  政策来源,https://ma19338000.m.icoc.vc/nd.jsp?id=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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