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才补贴汇总

导语 成都双流区毕业生、大学生、人才补贴汇总来啦,包括就业补贴、创业补贴、生活补贴、安家补贴等。

  一、促进就业

  见习补贴

  一、政策内容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异地户籍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在蓉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到见习基地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

  二、支持政策

  1.见习补贴。每月给予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基地和政府分担。就业见习补贴由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购买保险。见习基地应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保险险种和保障内容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14〕211号)规定执行。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 028-85822441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认定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9〕155号)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政策内容

  离校未满2年高校毕业生(申报补贴时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未满2年)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的70%给予最长2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超过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100%档次缴费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100%缴费档次的7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以个体身份参保缴费。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 028-85736258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92号)

  求职创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在蓉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的困难毕业生,经审核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二、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报学生在毕业年度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记录的,不得申报补贴。

  三、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开学当年11月30日前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资料,院校初审后在毕业学年开学当年12月31日前统一报属地就业服务管理局复核。行政区划在双流区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首次申报,需先至成都市双流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提交备案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四、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38号)

  创业培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成都市内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在常住地(在校生可在就读高校)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21号)

  返乡下乡创业培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21号)

  劳务品牌培训补贴

  一、政策内容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劳务品牌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二、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1

  政策来源: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劳务品牌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88号)

  政策来源,https://ma19338000.m.icoc.vc/nd.jsp?id=512


  二、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业租金减免

  一、政策内容

  鼓励科创空间与在蓉高校联合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苗圃,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最长3年租金减免。

  二、入园标准

  (一)根据双流区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入孵企业所处行业属于新兴电子信息(含电子商务)、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区域主导产业和文化创意发展方向。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创业团队或创业者可以申请进入双流空港青年(大学生)综合性创业孵化中心创办企业:

  1.创业团队中含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未满5年的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创业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定位的创业者。

  2.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双流区申报纳税;

  3.研发技术或项目属于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领域,或符合区域产业规划导向;

  4.符合环境评价要求;

  5.拟注册并在孵化中心内实地经营;

  6.有较可行的盈利模式,有一定的市场发展潜力;

  7.经营团队对相关领域较为熟悉,对技术或产品的定位清晰,并具备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团队具有实施转化项目技术的能力。

  三、支持政策

  对考核合格的企业,根据上年考核结果给予房租减免: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免50%、第三年减免20%。

  四、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团区委028-85836233

  政策来源: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成委办〔2020〕10号)

  青年创业场地补贴

  一、政策内容

  鼓励海内外青年人才来双创业筑梦,对来双创业青年人才创办的企业给予场地租金补贴支持,经评审认定后,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扶持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条件

  1.在双流区创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产业符合双流区“8+7”重点产业链,按每平米不超过60元补贴(具体以实际租金为准);

  2.申报企业须在双流区认定的创新创业载体范围内;

  3.申请人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不含)不满45周岁,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所创办科技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万元;

  5.创办的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且知识产权方面无侵权行为;

  6.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区级同一类型项目。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新科局 028-85838205

  政策来源: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办公室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空港科创人力资源协同创新政策措施》的通知(双委办发〔2021〕22号)

  大学生创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在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的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二、申请条件

  1.大学生已在我区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2.大学生在我区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1〕21号)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一、政策内容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二、申请条件

  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创办的企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成财社发〔2020〕46号)

  返乡入乡资助

  一、政策简介

  从2022年起,市级层面每年从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中,遴选支持100名优秀人才给予资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遴选范围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或家庭农场主,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无不良信用记录,从事产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有可持续经济收入,取得一定工作成效并得到一定范围社会认可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人才。

  三、支持政策

  对经过相关程序评选,获得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优秀人才荣誉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给予每人3万元资助,主要用于规范化建设、学习培训、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技术研发改良、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推广、先进农机应用等。

  四、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028-85770821

  政策来源:成都市支持优秀人才返乡入乡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方案(成农办〔2022〕129号)

  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获得世界大学排名前50的海外高校(以下简称优秀海外高校)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毕业后24个月内在本市自主创业或在本市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可以申请享受创新创业补贴。毕业时间以海外高校发放的学历学位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

  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的,可分别申请2万元、4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创新创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以下材料:1.《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本人所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完税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社保卡(带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账户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属在企业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提供以下材料:1.《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本人从事相关创新工作的证明资料;4.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社保卡(带银行金融功能)或银行账户、劳动合同(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6个月及以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四川省人社厅专家服务中心认证的《四川省海外留学人员证书》,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四、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 028-85811323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社局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优秀海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1〕17号)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一、政策简介

  鼓励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有关税费。

  二、享受对象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优惠标准

  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享受条件

  1.纳税人本年内累计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应缴纳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五、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税务局 028-85821305

  政策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23〕8号)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一、政策内容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企业最高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个体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贴息。

  二、申请条件

  (一)以个体名义申请贷款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创业地或户籍地在双流区。

  2.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以企业名义申请贷款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注册地或经营地在双流区内且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 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计算比例=当年新招符合条件人员人数÷申请当月职工人数×100%)

  3. 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028-85736268

  政策来源: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经〔2023〕75号)

  创业青年无息借款

  一、政策内容

  一是提供3-10万元无利息、无抵押、免担保的创业启动资金贷款;

  二是创业导师志愿者“一对一”三年陪伴式辅导;

  三是引导青年进入工商网络,共享全国商网资源;

  四是免费提供青年创新创业各类培训及活动。

  二、申请条件

  1. 成都市范围内18-40岁创业青年;

  2. 营业执照申办三年以内;

  3. 有创业梦想、创业激情和商业点子;

  4. 创业启动资金不足

  5. 重点扶持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中提出的制造业、绿色低碳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链中的创业企业。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团区委 028-85836233

  政策来源:关于2024年度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青创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策来源,https://ma19338000.m.icoc.vc/nd.jsp?id=511


  三、硕博人才补贴

  硕博等急需紧缺人才生活补贴

  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对新引进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从市外引进的年薪达到30万元且符合当年度区属地人才开发指引3星岗位研发人才,分别给予10 万元、3.6万元、7.2万元生活补贴

  一、申报条件

  (一)区内企业新引进的上述人才,且从事创新研发工作;

  (二)人才与企业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必须一致),劳动合同中须载明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内容等与创新研发工作相关;

  (三)截至申报通知印发时间人才至少工作满一年(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四)享受市级人才安家补贴的人才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已经毕业的学生。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称为择业期(从毕业证上面落款的日期开始计算),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受应届生的同等待遇。择业期内找到用人单位,且办理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单位开始缴纳至少三险一金后,则应届毕业生身份结束。

  (六)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9号: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之研发人员认定:研发人员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主要包括:在研发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中直接从事研发项目的专业人员;具有相关技术知识和经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活动的技术人员;参与研发活动的技工等。对于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人员,当期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的,原则上不应认定为研发人员。应准确、合理认定研发人员,不得将与研发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如从事后勤服务的文秘、前台、餐饮、安保等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

  (七)本条政策当年度同一企业申报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 028-85811323

  博士安家补贴

  政策内容:

  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给予 3 年内、2000 元/月的安家补贴

  一、政策简介

  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才,给予3年内、2000 元/月的安家补贴。

  二、补贴对象

  企业从成都市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引进的在蓉高校应届博士研究生。

  三、补贴条件

  首次在蓉工作(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时间为准),所在企业应与我市重点产业链及重点细分领域相符。

  四、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 028-85811323

  政策来源,双流发布,https://mp.weixin.qq.com/s/ulFSccEtK8c3oB932IbDDA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毕业生补贴】可获成都各区毕业生创业补贴+就业补贴等最新消息、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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