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调整了哪些内容?
导语 8月14日起成都公积金调整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其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成都市”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大力支持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着力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建金发〔2024〕147号)等文件精神,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认定范围从“成都市”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
调整详情推荐阅读:8月14日起成都公积金调整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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