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缴费(对象+标准)

导语 成都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缴纳生育保险啦,到底应该怎么缴纳呢?缴纳的标准是多少?

  施行时间: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参保对象

  “两类人员”生育保险参保,具体包括:

  1、灵活就业人员(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在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可选择参加生育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关系应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保持一致,由个人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缴纳生育保险。

  2、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

  在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生育保险费,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缴费基数及费率

  “两类人员”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缴费费率与我市单位职工一致。

  拓展阅读: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下限:4511元/月

  上限:22555元/月

  推荐阅读:2025成都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参保/报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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