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买保障性住房后不得有哪些行为?

导语 成都购买保障性住房后,不得擅自买卖、赠与、改变使用功能、改建、扩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成都购买保障性住房后不得有哪些行为?

  保障性住房居住使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买卖、赠与所购保障性住房;

  (2)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

  (3)擅自改建、扩建保障性住房;

  (4)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且拒不完成整改的,由运营机构依法依规收回保障性住房。退回原购房款且不计算资金利息,同时按照市场租金计收租金,时间从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至住房退回之日止。造成损失的,购房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自退回保障性住房之日起五年以内不予受理其任何住房保障申请,纳入省、市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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