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均工资是怎么算的?
导语 四川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平均人数,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计算公式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
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需要明确的是,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等,但不包括从单位工会经费或工会账户中发放的现金或实物,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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