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区D类人才认定要求
导语 成都锦江区D类人才认定包括多项内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申请认定为锦江区人才资格,其中也包含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
成都锦江区D类人才认定要求
(一)科技创新类
1. 近5年,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专项奖(芯片项目)三等奖获得者(前3完成人),优秀青年奖获得者。
2. 近5年,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获得者(前3完成人)。
3. 近5年,人工智能企业100强排名21—100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国电子信息企业100强排名21—100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4. 上一年度,在锦江区研发投入2000万元(含)以上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在锦江区研发投入30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领域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1000万元(含)以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
5. 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6. 上规入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7.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主要创始人(持股比例不低于30%)。
8. 四川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
(二)重点产业类
1. 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驻锦江区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世界500强企业区域总部在锦江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总部在锦江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总部在锦江的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总部在锦江的中国新经济企业500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 上一年度,锦江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30亿元(含)以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锦江区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
3. 上一年度,在锦江区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以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每个企业限3人)。
4. 上一年度,在锦江区年度经济贡献5000万元(含)以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在锦江区年度经济贡献2000万元(含)以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首席技术官。
5. 新签约引进经成都市认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注册落地1年内上规上限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6. 上一年度,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统计,商品销售年零售额5亿元(含)以上或年销售额10亿元(含)以上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年零售额3亿元(含)以上或年销售额5亿元(含)以上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
7. 经四川省认定的瞪羚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8. 经成都市认定的新经济“示范企业”“双百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9. 经成都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10. 持牌金融机构(“一行一局一会”颁发牌照)省(市)级分支机构和地方金融法人机构(注册资本金实缴1亿元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11. 近5年,在锦江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5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总部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综合其他类
1. 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四川省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省级优秀律师称号获得者。
3. 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国际量化金融分析师(CQF)、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国际金融理财师(CFP)、中国精算师(CA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资格证书,在锦江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机构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首席分析师(首席经济学家)。
4. 上一年度,与锦江区内MCN机构独家签约的年带货销售额2亿元(含)以上的主播。
5. 濯锦工匠。
6. 天府旅游名导。
7. 成都市学科(管理)带头人;锦江区特级教师。
8. 在锦江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人才。
9. 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D类人才认定标准,且在锦江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四)自主认定类
1. 用人主体自主认定。在锦江区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上一年度经济贡献11—30强企业、新签约引进经成都市认定的重大产业化项目(投资服务协议有效期内)(注册落地1年内上规上限的企业)每年可自主认定1名同层次人才。
2.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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