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最新调整消息
导语 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征求意见稿),拟调整为“单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时账户余额×25倍。
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征求意见稿)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住建发〔2025〕86号)文件,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从“缴存人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0.9)”,调整为“单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时账户余额×25倍,灵活就业缴存人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前6个月(180天)账户日均余额×25倍”。
来源网址:https://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33/2025-07/21/content_83d88ffc7bc3442c8d340fcdeb49de50.shtml
调整前: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每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以月度为单位分段计算,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分别对应一个贷款额度。
1.“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的取值方式:
如缴存职工未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其每月实际缴存的公积金金额取值。如缴存职工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缴存资金后进先出原则,从其提取时点往前逐笔抵扣,按照当月抵扣后的金额取值,直至扣完对应提取金额,扣除资金部分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近12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2.“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取值方式:缴存职工最近一次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 1,自 1 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 2、3、 4……。
3、关于“存贷系数”及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可放大倍数
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目前存贷系数为0.9。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可放大倍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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