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零时成都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 限行时间有变化

导语 1月24日零时成都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1月24日限行时间:早上6:00-晚上22:00……一起了解一下。

  成都市环保局发出了《关于1月24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 天气预警的通知》(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9〕2 号)统一安 排部署,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相 关规定,我市决定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 色预警。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22 日

  那么这几天的限行措施如何实施呢?

  1月23日限行

  限行时间:早上7:30-晚上20:00

  限行尾号:3和8

  1月24日限行

  限行时间:早上6:00-晚上22:00

  限行尾号:4和9

  请注意

  由于黄色预警24日正式启动

  所以今天(22日)和明天(23日)的限行时间依旧是

  7:30-20:00

  大家不要记错了!

  具体的管制措施如何呢?

  首先来看看今天(22日)和明天(23日)的

  也就是黄色预警启动前的措施

  黄色预警启动前

  限行区域

  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

  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限行处罚

  罚款100,扣三分

  不受限行影响的车辆

  (一)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四)公共汽车、长途客运、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运、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六)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限行处罚规定

  对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交警将通过电子眼抓拍及路面执法对车辆进行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黄色预警启动后(24日零点后)

  交通管制措施

  ▼

  全天24小时

  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工作日的6:00至22:00

  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工作日的6:00至22:00

  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去年预警启动使用的路牌)

限行处罚规定

  对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限行车辆,交警将通过电子眼抓拍及路面执法对车辆进行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相关措施一览表

  限行+减排

  成都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后,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黄色预警一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教育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

  4、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

  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拒绝露天烧烤。

  5、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增加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及进出城市快速路、郊区(市)县建成区主要道路、行道树、绿化带冲洗除尘频次,当日22时至次日06时冲洗不得少于2次。

  2、全市所有水泥粉磨站、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

  3、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4、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设备(生产线)全部停产。

  5、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6、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

  7、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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