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最新社保缴费标准出炉

导语 成都最新社保标准来啦,包括职工和居民社保,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有灵活就业社保标准。

  职工社保

  一、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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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医保基数(单位+职工)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4246元/月)和300%(21228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点击查看:政策全文

  一、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各险种月缴费基数×各险种个人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特别提示

  根据川人社发〔2023〕9号文规定,2023年5月1日起,四川省工伤保险费率按下调20%执行,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点击查看:2023四川职工养老保险基数(上限+下限)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特别提示

  1. 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 根据川人社办发〔2023〕62号文和成社办〔2023〕36号文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2023年1月至7月期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含已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职工)已申报工资与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3. 根据成社办〔2023〕36号文规定,暂从2023年8月1日起,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按下限4246元/月、上限21228元/月执行。若四川省对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四、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五、单位职工申报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点击查看:成都社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计算方式

  二、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3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标准

  特别提示

  1. 根据川办发〔2019〕27号文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经与税务部门共同确定,自2023年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费基数按新的缴费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底前可补缴2022年、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自愿向税务部门申请补足2022年、2023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延展期政策规定补缴2022年、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缴纳。

  3.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四川人社”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办理,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地址: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二楼,电话:12366/87653446)办理。

  温馨提示

  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缴费时缴费基数越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越高,退休时养老待遇越高.

  二、医保缴费标准↓↓↓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的80%(5661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的100%核定(7076元/月)。

  城乡居民社保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农村居民缴费档次为10%档至50%档

  城镇居民缴费档次为40%档和50%档。

  202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点击查看:2023年度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攻略(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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