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垃圾分类大件废弃物如何投放?
导语 《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出炉,意味着成都也即将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那么成都垃圾分类中的大件废弃物如何投放呢?
大件废弃物如何投放?
《草案》第三十四条提出,单位和个人产生的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废弃物,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单位等上门回收。
或者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由管理责任人交付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等单位。
其他标准:
《草案》第三十二条明确,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可回收物: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经营者,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
有害垃圾: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一定要注意:禁止混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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