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邛崃市稳定经济的十二条政策措施

导语 鉴于肺炎疫情对成都企业的打击,成都邛崃市出台12条政策措施稳定经济。

  《邛崃市积极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十二条政策措施》

  一、加大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国家、省、成都市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和贴息政策,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由市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减半收取融资担保费。银行机构采用延长还款期限等多种方式增加贷款投放,下浮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续贷利率,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邛崃支行、省银保监局邛崃监管组)

  二、加强企业流动资金支持

  设立1亿元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资金池,对确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依据生产订单、稳岗就业、技改投入等方面,给予企业流动资金借款支持,利率按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困难,助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给予企业财税专项支持

  受疫情影响,对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予以缓征、减征或者免征。重点产业项目或企业建设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根据企业申请,经审核后可缓交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调减缴存比例;已缴存的,可提前退还。“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可提请合理调整定额。(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经科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各产业功能区)

  四、支持企业防疫体系建设

  建立复工审批备案制度,分类确定复工条件标准,引导企业切实履行法定防疫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防疫体系,对防控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安全复工复产、具有示范作用的工商企业,给予每家不高于10万元的专项防疫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市卫健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科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五、减轻中小企业租金负担

  对承租市属国有公司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2月、3月租金全免,4月租金减半。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鼓励业主减免缓企业租金,对减免企业租金的业主给予相应税收额度内、不高于租金减免额度的资金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税务局、各国有公司)

  六、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建立生产要素供给单位三方协调机制,全力保障企业用电、用水、用气需求,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生产。2月至4月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0.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价格下调0.5元/立方米。

  协调工业供气企业降低供气价格。(牵头单位:市经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水务局、市新农公司)

  七、支持企业提能扩产加速发展

  支持企业加快成长壮大,对2020年内新上规工业企业,在上级支持奖补政策基础上,本级财政再予以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2020年内新上限商业企业和新上规服务业企业,本级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同时,对以上企业依法依规在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已签约项目投资业主尽快有序开工,对增加防疫投入、达到防疫条件、安全开工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防疫资金补贴;对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牵头单位:市经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各产业功能区)

  八、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行动

  鼓励城乡劳动者居家提升技能,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其他渠道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1000-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鼓励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其他企业,开展各类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按照技能提升培训1200元/人、以工代训每人200元/月、岗前培训500元/人、高技能人才培训3000-6000元/人、新型学徒制培训4000-6000元/人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科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产业功能区)

  九、鼓励支持就近就地就业

  对2020年上半年内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在享受上级政策的基础上,本级财政再给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30%的补助。对在邛注册企业2020年内新增吸纳因疫情导致未就业的本市户籍劳动力20人以上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在享受上级吸纳就业补助政策的基础上,本级财政再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科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产业功能区)

  十、大力发展新经济新模式

  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积极打造“宅经济”应用场景,鼓励电子商务、点餐购物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线上线下新业务,培育在线教育培训、远程医疗康养等新业态,引导房地产企业采取网上预约、VR看房等方式拓展线上交易,推广商超、餐馆、农贸市场“无接触配送”等全新服务方式。(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科局、市住建局)

  十一、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开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受理、现审现勘、审监同步、视频勘验、云评审会等方式,缩短办理时限和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6小时内;全面实行预约现场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管家式服务机制,落实专员全程帮办代办,提供上门审批服务;对100人以上的项目安排防疫指导专员,驻场办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各产业功能区)

  十二、加强政策措施统筹落实

  成立邛崃市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制定实施细则和流程,明确申报程序和手续,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快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健康稳定运行。设立邛崃市应对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稳定和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科局、市规自局、市住建局、各产业功能区)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四川省、成都市出台的政策措施,遵照执行,与我市政策措施同类不同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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