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支付宝12月消费劵使用时间及规则

导语 12月1日起,支付宝又要开始发消费券了!消费者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消费券”即可进入线上抢券页面。

  2020年支付宝12月消费劵使用

  使用时间:券有效期自领取当日有效,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

  使用规则:

  1、12月1日-1月1日每天8点、12点抢券,每日数量有限,抢完为止。

  2、每人每天有两次抢券机会,限领一次。当天领取成功后不可参与其他场次的领取,第二天可继续参与抢券。

  3、券有效期自领取当日有效,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4、单笔支付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每人每天限核销1张。

  5、券不可拆分,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注:如规则有变动,以支付宝官方发布为准。

  消费券金额:抢12元券包(3张)

  2元 —— 满10元可用

  2元 —— 满10元可用

  8元 —— 满50元可用

  

  #注意#

  #具体是否可用,付款请提前咨询店员#

  防止没有成功扣款消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即可领取支付宝消费券,获取更多四川消费券发放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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