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普通购房资格可以放弃几次?

导语 成都商品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新规来了!对于已进行公证摇号排序名单不到场放弃的人员次数有了明确规定。

  成都普通购房资格可以放弃几次?

  最多3次

  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但放弃选房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是否允许更名、转让?

  不允许。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登记购房人所购房源严格执行成都市住房限售规定,限售期内严禁更名、转让。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及高端人才购买的商品住房限售期为5年,其他商品住房限售期为3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购房资格】进行成都购房资格测试、保障性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购房预审及登记入口、购房新政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