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江主城区城市货车禁限行管理最新规定

导语 内江货车司机注意,结合内江实际,对内江主城区货车限行区域进行调整,启用互联网电子通行码申领。

  一、限行区域、限行时段、限行车辆类型

  (一)主要限行区域及时段

  (经开区)甜城大道(不含)—花园滩大桥(不含)—(东兴区)国道321(不含)—双桥路(不含)—东风路(不含)—沱江大桥(不含)—(市中区)环城路(不含)—双洞路(不含)—(经开区)松山南路(不含)—甜城大道(不含)环形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松山南路西向东方向,在每日07:00—22:00时段内禁止轻微型、重中型货车驶入。

  主要限行区域如下图所示

  (二)特殊限行路段及时段

  1.24小时禁行路段

  高新区红桥街,市中区民族路(大同街至大洲路段)、人民路、天津街、中央路、北街、蛋市巷、大同街、箭道街、小东街、东坝街、大西街、三八街24小时禁止重中型货车驶入。

  24小时禁行路段如下图所示

  2. 早晚高峰期禁行路段

  (1)东兴区汉安大道东段从学院路口至国道321路口段,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00至19:30)禁止轻微型、重中型货车驶入。

  (2)市中区环城路、双洞路从环城路与交通路交叉口(牌楼坝路口)至双洞路与甜城大道交叉口(脚盆田路口)段,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00至19:30)禁止轻微型、重中型货车驶入。

  (3)市中区石羊大道(不含)—南屏街(含)—南环路(含)—环城路(含)—腾飞路(含)—江宁街(含)—石羊大道(不含)区域内所有道路,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00至19:30)禁止轻微型、重中型货车驶入。

  (4)经开区甜城大道从甜城大道与汉安大道交叉口至甜城大道与松山南路交叉口段,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00至19:30)禁止轻微型、重中型货车驶入。

  早晚高峰期禁行路段如下图所示

  二、通行码申领程序(可互联网申领)

  (一)轻微型货车(蓝牌)

  1.现场申领。经办人可携带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强险(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所属车辆无需此项)、车辆左前右后照片到车辆登记地址所在辖区交警大队申领轻微型货车通行码。

  2.互联网申领。经办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渠道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申领轻微型货车电子通行码。

  (二)重中型普通货车(黄牌)

  1.现场申领。经办人可携带企业申请书、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强险(原件及复印件)、运输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左前右后照片、安全责任承诺书到所需通行限行路段辖区交警大队申领重中型普通货车通行码。

  2.互联网申领。经办人可通过企业注册互联网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申领重中型普通货车电子通行码。

  (三)重中型工程货车(黄牌,包括渣土车、搅拌车、作业车等)

  1.现场申领。经办人可携带企业申请书(需明确行驶线路及时段)、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强险(原件及复印件)、运输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左前右后照片、车辆及驾驶人道路运输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责任承诺书到所需通行限行路段辖区交警大队申领重中型工程货车通行码。

  2.互联网申领。经办人可通过企业注册互联网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申领渣土车、搅拌车电子通行码。

  (四)可申请通行便捷车辆

  应急救援、环卫以及运输生鲜、疫情防控物资等民生车辆可申请通行便捷。

  1.现场申领。经办人可携带企业/个人申请书、委托书(个人所属车辆无需此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强险(原件及复印件)、运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车辆左前右后照片到单位所在辖区交警大队申领民生运输车辆通行码。

  2.互联网申领。个人所属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渠道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申领民生运输车辆电子通行码;企业所属车辆可通过互联网综合应用平台,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申领民生运输车辆电子通行码。

  三、通行码管理规定

  (一)通行码分为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码(轻微型货车)、渣土车通行码(重中型渣土车)、混泥土搅拌车通行码(重中型搅拌车)、普通货车通行码(重中型普通货车)、民生运输车辆通行码。

  (二)通行码分为临时通行码时效性1-3天,短期通行码时效性3-15天,中长期通行码时效性15天以上。

  (三)在提交通行码申请材料后,符合申领要求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1至3个工作日核发通行码。

  (四)通行码应当随车携带(电子码通过交管12123APP出示),便于公安交警路面检查,车辆驾驶人应当配合公安交警查验,服从公安交警的管理与指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单位/个人通行码办理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2.使用伪造、倒卖、转让、租赁或借用的通行码,或企业将通行证倒卖、转让、租赁或借用给其他企业的;

  3.发生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4.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六)存在车辆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的不予办理通行码。

  (七)因企业变故、车辆变更等原因,不再从事相关运输业务的,企业应当自行终止通行码,不得继续使用原有通行码。

  (八)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已办理通行码的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定期清理交通违法突出的驾驶人。

  四、其他规定

  (一)调整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内江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事故以及货车通行码使用情况,对限行区域及申领程序进行调整,广大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内江城市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和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规定。

  (二)处罚依据。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严格遵守内江城市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路面执勤警力,对违反限行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货车进行取证、处罚。

  (三)实行日期。内江城市货车禁限行管理规定和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规定自2021年12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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