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通办营业执照互办互发操作流程

导语 川渝实现营业执照“互办互发”了!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三规范、三统一”的要求,实现申请人在川渝两地任一窗口申请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适用同一规则、同一标准。

  川渝通办营业执照互办互发操作流程

  线上办理

  1 、申请人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页面模块中的【川渝通办】开始网上申报。

  2、进入专区页面——法人服务

  3、选择【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再选择【四川】如下图:

  4、根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选择属地登记机构

  5、进入办理页面,点击【公司设立登记】

  6、在网办地址点击【点击访问】按钮,进入四川省网上办事大厅,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登记信息、实名认证、信息确认、电子签名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填报信息时,营业执照领取方式选择“川渝打照异地领取”。属地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选择的发照机关 “异地打照”并发放。

  7、业务办结后,不要忘了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使用手机扫描页面二维码或打开微信、支付宝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线下办理

  1.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 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 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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