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未取得排放标志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导语 成都未取得排放标志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比如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成都未取得排放标志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

  今天成都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送审稿)》,为保护和改善我市大气环境,在我市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

  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将纳入《办法》管理。

  施工、监理、业主单位作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主体,承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取得排放标志,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 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台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