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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2026年第三轮汽车补贴领取及使用细则

导语 新津区2026年第三轮汽车促消费活动​,消费者可在2026年3月16日10:00:00至2026年4月10日23:59:59期间提交申请。

  新津区2026年第三轮汽车促消费活动

  活动时间 -

  购车时间: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须在此范围内)。

  车辆注册登记、上牌时间:2026年3月11日—2026年4月10日(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

  补贴申请时间:云闪付APP申领端口于2026年3月16日10:00:00开放,消费者可在2026年3月16日10:00:00至2026年4月10日23:59:59期间提交申请,以申请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提交不予受理。经审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通过,资料存在缺漏的将予以退回修改,最晚需在2026年4月20日23:59:59之前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将不予通过。

  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申请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同一自然人在本次活动期间仅限申请及享受1次补贴。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重复享受四川省《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川办规〔2025〕9号)中“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相关政策。可与2026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叠加使用。

  特别提醒:

  1.活动金额有限,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查看审核状态及补贴发放进度,如因未留意到相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资料审核不通过产生的候补名额,根据审核进度动态释放。

  2.补贴将发放至用户首次登录本补贴页面时授权访问的云闪付注册手机号,请用户在资料申请、补贴发放和补贴使用过程中,勿修改、注销该云闪付注册手机号。因用户修改、注销手机号造成的补贴发放失败和使用问题由用户自己承担。

  3.本补贴申领页面仅限在境内(不含港澳台)登录打开,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在对应活动页面按照要求填录相关信息并上传、提交资料供审核。

  资料审核及补贴发放时间:预计在补贴申领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后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核。审核完成后,拟补贴名单将在新津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统一发放购车补贴。

  咨询电话:成都市新津区商务和会展博览局:028-60523981;云闪付客服:955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 补贴对象 -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成都市新津区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家用乘用新车(含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且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上述新车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有关规定。

  - 补贴标准 -

  本次活动预算308.7万元,设置2500元、3500元、4500元、5500元4种补贴档次,按照总金额控制,不固定每个档次名额,根据车辆购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划档,额度有限,以消费者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体补贴标准为:

新购车辆价格范围

(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为准)

补贴标准

(元/台次)

5万元≤价税合计<10万元

2500

10万元≤价税合计<15万元

3500

15万元≤价税合计<20万元

4500

价税合计≥20万元

5500

  注意:“价税合计”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本次活动允许降档申请。例如,购买 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20万元(含)以上的家用乘用新车,可申请5500元档补贴;但在活动补贴额度大于4500元又不足5500元时,可申请4500元档补贴;但在活动补贴额度大于3500元又不足4500元时,可申请3500元档补贴;但在活动补贴额度大于2500元又不足3500元时,可申请2500元档补贴。

  本次活动不允许超档次申请。例如购买 发票“价税合计”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家用乘用新车,只可申请2500元档补贴,否则将在审核过程中被驳回,该申请作废。

  - 申请材料 -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及外国人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或护照等有效证件);

  2.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31日期间);

  3.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需在2026年3月11日—2026年4月10日期间)主、副页;

  4.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需在2026年3月11日—2026年4月10日期间)第1、2页;

  5.购车款项支付凭证(选填)。

  特别提醒:1.请上传有效购车支付凭证。POS小票、收据、贷款合同、置换合同等均可以作为支付凭证,置换合同和贷款合同应至少上传金额页和盖章页。2.为保障消费者购车行为的真实可核验性,除通过金融分期付款(如银行贷款,汽车金融公司贷款等)部分之外的其他支付行为,通过银行卡POS刷卡方式实现的,需要保留POS小票作为消费补贴申请及核验依据。

  - 补贴申请流程 -

  1.提交资料初步锁定补贴名额。

  云闪付APP申领端口开启后,申请人以本人账号登录云闪付APP,从“首页”(左上角城市选择成都)-“四川消费券”-“成都市消费券”-“成都汽车、购房补贴”,进入“成都市新津区汽车促消费活动”专区,选择“成都市新津区2026年第三轮汽车促消费”活动,按系统提示一次性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支付凭证等资料,系统将对上传资料进行初判,提交成功后初步锁定补贴名额。最晚需在2026年4月10日23:59:59前提交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已提交申请进入“审核中”状态前,申请人仍可点击活动页面底部“我的申请”对资料进行修改,进入“审核中”状态后不可修改。请申请人确认资料上传成功、所提交资料符合活动要求且清晰、真实、完整,因申请人操作失误、错传漏传等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在补贴申请时限内,补贴剩余额度将根据申请情况实时更新。活动主页面显示当前剩余额度大于2500元时,用户可进行补贴申领资料的上传及信息录入,但可能在资料上传及录入完毕后提交时出现因额度不足导致提交失败的情况,是因为有用户先于该申请完成提交并占用了活动的剩余额度。

  2.材料复核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复核。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将不予通过,资料存在缺漏的将予以退回修改,最晚需在2026年4月20日23:59:59之前完成修改,逾期未修改视为放弃申请补贴。申请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首页”(左上角城市选择成都)-“四川消费券”-“成都市消费券”-“成都汽车、购房补贴”,进入活动专区,点击底部“我的申请”查询审核进度。所有审核将在本次活动补贴申领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后3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法定节假日)内完成。审核时限将根据本次消费补贴申请情况及实际审核工作进度适时调整并公告。

  3.对外公示

  审核完成后,通过新津区人民政府官网对拟补贴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以具体通知为准。

  4.补贴发放

  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对应档次,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以云闪付红包形式发放至申请人本人云闪付APP账户。

  - 其他事项 -

  1.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申请人需登录本人的云闪付APP账号上传资料,在上传资料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确保身份证件、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上机动车所有人均为同一自然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与发票为同一辆车,且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日期等均符合活动要求,资料真实、清晰、完整,否则申请将不予通过,耽误申领补贴时间、未能领取补贴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3.活动期间,因申请人操作不当、申请人委托他人操作不当或申请人所在地区网络故障、支付平台网络故障、电信运营商故障、其他第三方平台限制等非成都市新津区商务和会展博览局及银联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的申请人无法参与活动或参与失败,成都市新津区商务和会展博览局及银联不为此承担责任。

  4.申请人需根据购买新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销货单位名称和“价税合计”金额选择正确的活动和补贴档次入口提交申请资料。每条申请对应的活动和补贴档次均无法修改。若申请人选择了错误的活动/档次入口提交申请,该条申请在审核过程中将被作废,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如发生多发错发、或经过再次核实申请人不符合参与活动要求(例如出现申请人解除车辆购买合同,退回车辆、发票作废等)等情形的,成都市新津区商务和会展博览局有权不予发放补贴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申请人需按要求在限期内将已发放的补贴金额全额退回转入成都市新津区商务和会展博览局指定银行对公账户。对拒不退回的申请人,成都市新津区商务和会展博览局及相关部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成都市新津区商务和会展博览局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申请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认同活动规则。

  - 红包使用 -

  云闪付红包长期有效,具体以云闪付-我的-红包-【云闪付红包】显示为准。

  1.使用方法

  (1)使用商户:支持云闪付APP内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商城购物等多场景抵扣支付。也可以通过云闪付APP在云闪付线下受理商户进行二维码主扫或被扫支付时抵扣。个别商户不支持红包抵扣,具体以支付结果为准。

  线下商户:用户在云闪付线下受理商户使用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支付时,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

  线上商户:在云闪付APP内或线上商户,选择云闪付APP支付时,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

  (2)1元云闪付红包可抵扣1元人民币订单金额。

  (3)订单金额满0.01元时,方可使用云闪付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需至少支付0.01元。

  (4)云闪付红包不可以用于提现、购买活期+或者其他理财产品。

  2.其他说明

  (1)用户在支付时,如同期开展立减/票券类营销活动,则默认优先享受立减/票券优惠。如无立减/票券类营销活动,优先使用符合条件的专享红包;如专享红包不符合使用条件时,则使用银联红包进行抵扣。点击指定红包对应的“立即付款”按钮进行支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优先核销该红包。

  用户名下有多类专享红包时,优先使用可抵扣金额大的专享红包进行抵扣。

  如用户想优先使用红包,可在云闪付首页-付款码-右上角点击…-支付设置-付款码优惠使用顺序-自定义使用优惠,选择红包为第一优先级。

  (2)一次订单支付只能使用一种优惠,若用户已享受立减/票券类营销优惠,无法再使用红包进行抵扣。

  (3)在使用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若用户通过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支付,需确保“我的”—“支付设置”—“红包使用设置”已开启。若“使用红包抵扣”未开启,无法使用专享红包进行抵扣。

  (4)当用户在交易时使用专享红包抵扣,如发生撤销、退货等反向操作,用户实际支付金额原路退回至支付银行卡,红包退还至用户,所退还的红包有效期不变,逾期作废。如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

  (5)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专享红包限用户本人使用。

  (6)用户使用时不允许拆单,在收银台排队一次仅可进行一次支付,多次支付需重新排队。如用户违反排队规则,收银员有权拒绝该用户继续参与活动。

  (7)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以不正当方式套取银联优惠的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APP账号等,中国银联和商户有权不予其使用云闪付红包、追回已发放的云闪付红包。

  (8)用户使用红包时,请将APP更新到最新版本。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后续不予补发。

  (9)最终规则可在我的-红包-云闪付红包使用须知查看。

  (10)如发生多发错发,或经过再次核实申请人不符合参与活动要求,成都市新津区商务和会展博览局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补贴。

  - 参与活动的成都市新津区

  汽车零售企业 -

  四川鑫虹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津区花桥街道蔡湾村3组68号

  联系方式:余雷18780202242

  新津智和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津区花桥街道长绍街7号附1-6号

  联系方式:夏应梅13708207685

  成都天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津区花桥街道蔡湾村三组

  联系方式:姜焕18224428804

  新津建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津区花桥街道蔡湾村三组

  联系方式:青亮15583681181

  新津弘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津区花桥街道蔡湾村三组

  联系方式:何小强18280349353

  成都众诚鑫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新津区新邛公路方兴路口

  联系方式:王老师1898051134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成都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新津汽车补贴】即可直达成都新津区最新汽车购车消费券/补贴申请入口,查看申领指南,包括时间、方式、材料、指定车企名单、使用商家范围、使用规则、能否叠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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